根据工程公司和水电机施公司在清孔后对孔底泥浆含砂率的统计,均在 8%~12%之间,大部分超过10%,但由于施工管理及施工工艺都具有较高的水平,即便是12%仍能保证桩的质量,但中、小型企业在没有具备良好的管理水平、丰富的施工经验和高水平的施工工艺时,泥浆指标应从严控制,故规定含砂率不超过8%。
在清孔后测定的泥浆指标只要求三项,即比重、含砂率和粘度。它们是影响混凝土浇注质量的主要指标。
6.3.9 灌注混凝土之前孔底沉渣厚度指标,规定端承桩≤50mm。是参照交通行业标准《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》和历年建工部门灌注桩施工经验与试验资料制订的。
6.3.13 表6.3.13只适用于冲程较大的简易冲击钻机,对YKC型并不适用。
6.3.19 细骨料宜选用中粗砂,是根据全国多数地区的使用经验与条件制订,少数地区若无中粗砂而选用其他砂,可通过试验进行选定,也可用合格的石屑代替。
6.3.22 条文中规定了最小的埋管深度宜为2~6m,这是为了防止导管拔出混凝土面造成断桩事故,但埋管也不宜太深,免造成埋管事故。
6.4 沉管灌注桩和内夯灌注桩
6.4.2 在以往沉管灌注桩施工中,活瓣式桩尖易发生事故,因此宜避免使用。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尖也常因质量问题发生桩尖打碎、桩管吞桩尖等事故。因此预制桩尖的设计和制作应满足对倾斜率、防水性能、耐打性的要求。
6.4.3 总结沉管灌注桩多年施工经验,瓶颈、断桩的发生,拔管速度不当是主要原因,一般土层以1m/min 为宜,在软弱土层和软硬交界处要放慢,在流动淤泥层中甚至要停拔,待混凝土扩散到一定程度再拔。视土质情况不同决定不同的拔管速度,其变化范围较大,本规范将其规定在0.3~1m/min之间。